一、 依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10085280號函辦理。
二、 依「學位授予法」第8條規定:「博、碩士論文應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於國立中央圖書館保存之。」,學位論文應提供各界閱覽利用,俾促進學術傳播,請於提交博、碩士學位論文送國家圖書館時,以公開利用為原則,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其期限至多為5年,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
三、 授權書填寫
(一)請至「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線上填寫後列印,並經指導教授簽名後,於圖書館辦理離校時繳交。
(二) 紙本論文如因欲提專利申請需暫緩公開,請填「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含申請書)」,簽署後併同論文紙本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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