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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ision of the Electronic/Print Thesis


If you need to revise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electronic or print thesis, please fill out the 「NCKU Library Request Form for Dissertation/Theses Authorization Revise」(advisor and author signature are required).

Please download the revision form at NCKU,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Library>>Forms>>Thesis / Dissertation>>「NCKU Library Request Form for Dissertation/Theses Authorization Revise」

鼓勵碩、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以提高本校論文公開比率,俾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


說明:

一、 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之規定,學校圖書館及國家圖書館為論文保存單位,且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經依著作權法規定授權,得為重製、透過網路於館內或館外公開傳輸,合先述明。

二、 教育部分別於97年7月23日台高通字第0970140061號函及102年7月3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020096745號函,請各校學位論文應提供各界閱覽利用,俾促進學術傳播,若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

三、 為強化各大學校院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教育部109年8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函,請各校依來函說明辦理相關事宜,且於來函之說明二第一項第(二)款明定「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列外」,並於第(五)、(六)款將學位論文延後公開或不予公開之審核及學位論文資訊揭露不足,將涉及教育部未來不予同意學校系所增設調整及據此調減招生名額。

四、 學位論文公開授權有助於學術資源的開放與流通,可以促進學術研究的發展,並提升作者及本校研究國際能見度。請碩、博士生授權其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以提高本校論文公開比率,俾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

附件一:97年7月23日台高通字第0970140061號函_為促進學術傳播,請各校於學生提交博、碩士論文時,以公開為原則,若延後公開則需訂定合理期限(以不超過5年)
附件二:臺教高(二)字第1020096745號-檢送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及方式說明」請各校鼓勵研究生授權公開閱覽(如附件1),詳如說明,請 查照。
附件三:教育部109年8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函_請各校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辦理事項

鼓勵學生開放博碩士論文全文,以利學術傳播

依102年7月3日教育部臺教高(二)字第1020096745號函,略以「學位論文應提供各界閱覽利用,俾促進學術傳播,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至多為5年,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合先敘明。建議學位論文除因專利申請,而需隱藏論文網頁之「中、英文關鍵字」、「中、英文摘要」、「目次」、「參考文獻」及全文PDF電子檔以外,應以立即公開為原則,如需延後公開儘量以不超過5年為限,以利學術傳播。

附件一:臺教高(二)字第1020096745號-檢送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及方式說明」請各校鼓勵研究生授權公開閱覽(如附件1),詳如說明,請 查照。

論文如引用「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之學位論文,敬請統一引用文獻呈現格式


圖家圖書館為推廣臺灣電子學位論文(ETD)與handle 永久網址,於「第三屆臺灣博碩士論文雲端書庫全國聯盟年會」中提案, 經與會委員討論決議通過,由圖家圖書館「函請各校配合辦理」。

提案內容如下:

案由: 為配合推廣臺灣電子學位論文(ETD)與handle 永久網址,建議統一引用文獻呈現格式,提請討論。

說明:本案於107 年7 月6 日臺灣博碩士論文雲端書庫全國聯盟發展委員會討論決議如下:

(一) 建議引用自「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之學位論文採APA 原有之格式,加上「取自」及「handle 網址」。

建議格式為:作者(西元年)。論文名稱。學校系所名稱碩/博士論文,學校所在地。取自http://xxx.xxx.xxx。

(二) 範例如下:陳毓昕(2018)。海洋無脊椎動物衍生菌所含活性化合物之研究。國立東華大學生物所博士論文,花蓮市。取自https://hdl.handle.net/11296/ty5cax

(三) 將規劃後續格式推廣相關事宜,包括函請各校協助推廣、辦理教育訓練等。

決議:通過。APA 新版格式網路資源不需註明日期,與委員會決議相符;又因handle 已是永久網址且廣為國際運用,贊成維持原議,年會結束後由本館函請各校配合辦理。

「第三屆臺灣博碩士論文雲端書庫全國聯盟年會」會議紀錄全文

研究生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注意事項

碩、博士畢業生至圖書館辦理離校時,請攜帶下列各項資料,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繳交,並辦理後續離校手續:
1. 請至 成功入口( http://i.ncku.edu.tw )-教務處-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系統-列印畢業生離校手續存查單

2. 學生證

3.一冊紙本論文及簽署完畢之【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及【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論文紙本著作權授權書】繳交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櫃台。 註: 論文紙本裝訂詳見教務處-課務組- 學位考試頁面「研究生學位考試系(所)應注意事項彙整(課務組 分機-50157)」。

4. 論文撰寫之相關規定及離校期限請洽各系所辦公室或教務處註冊組 (分機 50132)。

關於授權書注意事項


1.【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論文上傳,經審核通過後,由數位論文系統寄出; 如因申請專利等因素須暫緩公開者,建議選填五年後公開。

2.【國立成功大學博碩士論文紙本著作權授權書】:論文上傳,經審核通過後,由數位論文系統寄出; 如因申請專利等因素須暫緩公開者,建議選填五年後公開。

3.【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網路公開授權書】:非專屬授權國家圖書館,請依個人意願選填開放時間 ; 如因申請專利等因素須暫緩公開者,建議選填五年後公開。

4.【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含申請書)】(承辦窗口為教務處):因申請專利等因素,須暫緩公開者,必填;同意立即公開者,可不填。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處理原則及方式說明」請各系所鼓勵研究生授權公開閱覽及論文申請專利需注意事項。

教育部 函(中華民國102年7月3日臺教高(二)字第1020096745號)
一、依國家圖書館102年6月20日國圖知字第1020001942號函辦理。

二、本部前以100年7月1日臺高(二)字第1000108377號函(諒達)函送各校略以,依「學位授予法」第8條規定:「博、碩士論文應以文件、錄影帶、錄音帶、光碟或其他方式,於國立中央圖書館保存之。」有關延後公開閱覽之期限,學位論文應提供各界閱覽利用,俾促進學術傳播,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至多為5年,且應避免永不公開之情況,合先敘明。

三、另本部前於102年6月13日臺教高(二)字第1020077788號函(諒達)函轉102年5月2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研商碩、博士論文作為專利引證文件之公開日期認定機制會議」會議決議略以,「如研究生申請延後公開電子全文,因摘要可能足以揭露其主要技術內容,國家圖書館可隱藏摘要及電子全文,僅顯示書目資料」,爰國家圖書館依前開會議紀錄結論修正「學位論文公開閱覽及延後公開之處理原則及方式說明」,以學位論文作為專利引證文件者,暫不公開論文紙本及電子全文,並隱藏中英文論文摘要

四、為落實學術公開,有效促進我國學位論文之能見度及使用率,請各校鼓勵研究生將學位論文電子全文送存國家圖書館並授權公開閱覽。

如有以學位論文申請專利之需求,應注意辦理延後電子學位論文及紙本學位論文之公開日期

教育部 函(中華民國100年1月25日臺高通字第1000003894號)
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0年1月6日智法字第10018600020號函, 為避免影響師生申請專利之權利,如有以學位論文申請專利之需求,應注意辦理延後電子學位論文及紙本學位論文之公開日期,請 查照。

勿將個人資料列於電子檔中

勿將個人資料列於電子檔中,以免遭有心人利用,造成日後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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